特別企劃

從 ESG 精神看照明產業: 「不是只有大企業才需要,中小企業也有實踐 ESG 的價值」

從 ESG 精神看照明產業: 「不是只有大企業才需要,中小企業也有實踐 ESG 的價值」

採訪撰文/劉佳旻,採訪攝影/李昆翰

林 原

雷耀企業總經理,現任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資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自 1976 年創立的雷耀企業,是具備高度研發能力的燈具開發公司,其所研發的照明燈具,曾多次獲德國 iF 產品設計獎、德國紅點設計獎、日本 JIDPO 的 Good Design Award 產品設計獎、台灣精品獎、台灣金點獎等殊榮。

當永續成為當今生活於地球的我們共同的課題,從照明燈具產業來說,該如何在實現永續價值時,同時兼顧企業收益?更重要的是,是否可能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對林原來說,學習 ESG 過程中,理解到「永續」 談的不僅是地球永續,也包含企業永續。而這些必須從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的關照與回應為起點。只要改變觀念,不需要是大企業,也能在 ESG 精神的引導上,創出可獲益的商業模式。

只有大企業才需要 ESG 原則? 「解決方案提供者」,讓 ESG 更新獲利模式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BCSD)認為,一間企 業的商業模式必須要能在營利之外,同時將社會與自然的影響納入決策考量,因此社會企業責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報告書開始成為評量企業永續績效的標準。台灣金管會在 2010年前後,開始要求上市櫃企業編 制 CSR 報 告書,而此標準近年持續下修,目前根據 2020 年修正標準,資本

額於 20 億至 50 億的企業都必須編制、申報 CSR 報告書,而 ESG(E 為環境保護 Environmental、S 為社會責任 Social,以及 G 為公司治理 Governance)則被視為 CSR 報告書的延伸,成為企業在金融信用評比上的重要指標。

然而,只有達到營收 20 億以上資本額的企業才需要重視 ESG 嗎?照明公會主委林原在接觸 ESG 原則的過程中,發現這個近年才在台灣深獲關注的題目,其實是在尋求與自然、社會永續共好的原則下,一個能夠為企業帶來永續、並建立獲益模式的新趨勢。

「面對 ESG,企業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認證需求者,也就是它被關係人─可能是客戶、可能是上下游廠商,或者法規要求,必須取得 ESG 認證。這樣的企業,就不得不花費成本取得認證,以滿足關鍵的利害關係人。第二類是沒有被迫認證、但卻願意透過滿足關係人,讓自己的生存能更永續的企業。它不一定到達被要求提出 CSR 永續報告書的規模,但卻願意將永續放入企業經營,試圖創新產品甚至商業模式。這類人,他們不需要被認證,但卻可以成為解決方案的提供者。」

林原強調,ESG 談的是如何讓企業更為永續的發展與改造,除了必須在乎環境永續外,如何透過管理來實踐社會責任,也同樣是 ESG 精神的展現。

以照明產業來說,節能標準固然是 ESG 中試圖達到環境永續的E,但僅僅只是節能,可能真正讓照明企業永續;若在節能方案中同時提供舒適光、健康照明,則就能推進到屬於社會責任的 S範疇,而如何提供這樣的解決方案,則需要管理/治理的 G。如此一來,在提供解決方案的同時也能更新自身企業的技術與產製流程。因此,儘管不是營收高達 20 億規模的企業,同樣可以透過 EGS 來創造自身企業的永續價值。

永續 vs. 利害關係人
「ESG 就是這兩者的結合與平衡」

「ESG 不是新觀念,」林原分享,「一開始我也以為這是一件大企業才要做的事。但一開始接觸之後才發現,ESG 談的其實就是永續與利害關係人的結合與平衡。」

Lighting Taiwan 總編輯孫啟能也回應,「利害關係人這個詞,在中文語境中我們很陌生,但其實英文就是stakeholder。」

但誰是利害關係人?林原說,所有與企業相關、需要被滿足的對象,都可以是企業的利害關係人。然而,要談關係人之前,必須要先瞭解面對 ESG 企業能夠、甚至必須成為的角色定位是什麼,才能夠釐清與關係人之間的鏈結關係。

「不一定要取得認證,才能擁有 ESG 思維。」林原舉例,由於公司座落於某科技經貿園區中,他向園區管理者提案,替園區內包含停車場車道、樓梯間與走廊設計了照明更新。「管委會為了省電,不管是車道或是走廊,都已經將原有照明光源減少,因此要在現有使用配置下,既提升照度、照明品質,又要省電,
其實是很大的挑戰。」林原說,然而關鍵在於燈具選擇與燈具配置,「只要挑對燈具、並且調整安裝位置,就能讓原來陰暗的梯間變得感覺安全許多。」

在這樣的例子裡,園區管理者也是自身公司的利害關係人,而提升園區場域的照明品質並兼顧節能,成為解決方案提供者,就是一次 ESG 的實踐。園區管理者得到省電、而座落其中的雷耀企業也能受益。

ESG 思維下,節能不再是唯一關鍵:「良好的照明在於舒適光、健康光」

不管是家用或是商用,如今大部分場域都已經更換成LED 燈具,相較於過去鎢絲燈泡的時代,已經相當節能。「新的光源還沒出來,現在我們遭遇到的問題是,全都是 LED 燈了,還能更省嗎?還能從哪裡省出電?」林原直率地說,關鍵就是在於注重關係人。

「當照明設計沒有想到關係人的時候,配燈就是配滿配好,只管照亮,不管照得漂不漂亮、舒不舒服,或者走過的人有什麼感覺。然而,在 ESG 的思考下,我們想的是:現在的照明已經是最節能了嗎?我們能不能透過設計讓照明配置更舒適、選擇讓光度更均勻的照具,既創造更好的光環境,又讓人更舒服?」他笑說,「往往只要改變配置、該亮的地方亮、不要亮的地方不裝燈,思考照明情境與照射方向需求,往往就能夠省下更多的電。「把人因思考進去,才是創新的利基點。」

孫啟能認為,從思考利害關係人,到進行實踐,林原所倡議的,是「ESG 並非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原則,而是可以從你我做起的實踐」,而這也正恰恰是 ESG精神在今日的真正價值,從自身做起、甚至從組織內部反饋、實踐。

「並且,更進一步地,照明公會也好、照明產業也好,原來的競爭對手應該也能夠在『提供更完整解決方案』上結盟,建立新的夥伴關係。」孫啟能說,從他作為照明設計的角度來看,「光的舒適度外,包括調光、包括人因,都有很多相關設計在裡面。」而台灣中小企業個別具有技術,只要能夠串接與鏈結,就能夠朝往現在所提倡的「健康建築」(Well-Building)前進,真正照顧到居住者、使用者的身心靈。「而我感覺,這種結盟關係,也是在擁有許多中小企業的台灣推動 ESG 時,才能產生的最大價值。」

「從學習 ESG,到成為解決方案提供者,對我來說,最關鍵的收穫在於自己改變觀點、重新定位自我角色,用新的思維來創造新的產品與服務。只要按照這樣的模式,我認為不管是什麼樣的企業、不管是什麼樣的經營者也都有機會做到。」林原感性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