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

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研析

圖、文 ∣ 林士凱、尤心怡

壹、前言

目 前 我 國 產 品 性 能 管 制分 為 自 願 性 及 強 制 性 兩種,自願性為節能標章,強制性則為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及容許耗用能源基準兩項,照明光源有節能標章及容許耗用能源基準兩種,燈具則僅有節能標章品項,整理如下表 1 及表2。

為因應全球暖化氣候變遷趨勢, 降 低 尖 峰 用 電,行 政 院 於 106 年 7 月 核定 推 動「 新 節 電 運 動 方案」,全面性方式推動節電措施。其中,針對住商部門推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由縣市政府於 107 年 至 109 年 間 執行,旨在協助地方政府培養節電能力,建立完善的節電體系。該計畫包括成立專責機構、制定相關規範,以形成節電氛圍、提升用電效率、強化節電制度,並完善永續節能推動機制。為配合「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的推動需求,能源署制定了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並 於 106 年 10 月18 日公告,即日生效。目前申請燈具包括含開放型燈具、天井燈、平板燈具、格柵燈具、嵌燈、筒燈等,其產品性規範如表 3 所示。

貳、開放型燈具能效分析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內之天52井燈、平板燈、格柵燈、嵌燈、筒燈等已有單品項燈具節能標章,但開放型燈具尚未訂定,因此,新訂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供「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廢止時,引導原申請開放型燈具廠商能轉申請至新品項。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是採用設置場域分類之節能標章品項,但燈具並無專用場域限制,因此,各種不同功能燈具皆可納入此品項中申請,截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止,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節能標章品項共計申 請 75 家,1,175 款 燈 具, 如 表4 所示,是申請數量最多的照明品項。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節能標章有效款數依燈具名稱進行分類,其申請名稱種類包含開放型燈具、工事燈、支架燈、山型燈、中東型燈、層板燈、筒燈、嵌燈、平板燈、天井燈、格柵燈等 11 類,分布如圖 1 所示,申請最多者為平板燈,其次為開放型燈具。

將節能標章各品項燈具之能源效率進行比較,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品項內分為格柵燈具及平板燈具須 在 100.0 lm/W 以 上,其 他 燈 具 則 需 在 120.0lm/W 以 上, 以 節 能 標 章現有燈具單品項室內照明燈具、發光二極體平板燈具、天井燈、筒燈暨嵌燈之基準進行比較,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能 效 基 準 是 偏 低 的, 如表 5 所示。因此建議廢止該品項,並將原有的燈具申請依標示品項導引至已公告的節能標章燈具品項進行申請。另,建議新訂開放型燈具的節能標章基準,包括工事燈、支架燈、山型燈、中東型燈及層板燈等,以維護已獲得節能標章的高效能燈具廠商之權益。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之天井燈、平板燈、格柵燈、嵌燈、筒燈等類型已有單品項燈具節能標章,但開放型燈具尚未訂定,因此,新訂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而開放型燈具將涵蓋山型燈、工事燈、 中 東 型 燈、 支 架 燈、層板燈、線燈燈具等類型,目前,統計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之開放型燈具類型已獲證共計 46 606 款,如圖 2 所示,其種類如表 6

開放型燈具類型已獲證共計 46 606 款,效率分佈如圖 3,發光效率 介 於 130 lm/W 160 lm/W 的占比約 72.5%,效率 160 lm/W以上僅占 10.3%

以發光效率 155 lm/W 為基準進行分析,發光效率通過的包含山型燈 36 款, 工 事 燈 44 款, 中 東 型燈 13 款,支架燈 5 款,其他開放型燈具 27 款,層板燈 3 款,總計128 款,款數通過率達 21.1%,如表 7 及圖 4 所示。以效率 150 lm/W 分析,山型燈 58款,工事燈 74 款,中東型燈 15 款,支架燈 18 款,其他開放型燈具 37款,層板燈 8 款,總計 210 款,款數通過率達 34.7%,如表 8 及圖 5

113 4 18 日廠商座談會及113 4 25 日專家諮詢會討論,於 113 4 25 日審議會最終決議採用效率 150.0 lm/W 為節能標章 基 準 線, 效 率 符 合 150.0 lm/W以上基準者的產品共計 30 210款,通過達 35%,除了發光效率提升外,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性能要求差異主要是增加閃爍項目,如表9,期待藉由此項要求,提升照明光品質。

參、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能節字第 11304006060 號,113 9 4 日 公 告, 並 自即日生效。

一、申請開放型燈具(以下稱燈具)節能標章驗證之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能源效率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 適用範圍:

室內用開放型燈具,如山型燈、工事燈、中東型燈、支架燈、層板燈、線型燈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 以下稱 CNS)1433514115 15592 規定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者。但節能標章已公告之燈具品項,如室內照明燈具、發光二極體平板燈具、天井燈、筒燈暨嵌燈等,不適用本基準。

( ) 能源效率試驗條件與方法:

1. 光強度分布:依據國際照明委員會標準(以下稱 CIE7084 121 規定試驗,且測角光度計量測之測試角度間距在 2.5 度以下

2. 色溫與演色性:依據 CNS 15437「室內一般照明用天花板 LED 燈具」、CNS 15497「發光二極體泛光燈具」或 CNS 16047「室內一般照明用 LED 平板燈具」試驗。

3. 光通量:測角光度計量測之光通量。

( ) 能源效率基準:

1. 實測發光效率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計算採四捨58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實測發光效率 (lm/W)= 實測總光通量 (lm)/ 實測總輸入功率 (W)

2. 實測發光效率應在標示值 95% 以上,且實測值應在 150.0(lm/W) 以上。

( ) 共通性要求:

1. 實 測 總 輸 入 功 率 (W) 應 在 額 定 總 輸 入 功 率±10% 以內,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2. 實測總光通量 (lm) 應在額定總光通量 90% 以上,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

3. 實 測 功 率 因 數 應 在 0.90 以 上, 且 在 標 示 值95% 以上,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4. 實測演色性應在 80.0 以上,且不得低於標示值減 3,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特殊演色評價指數 R9 大於 0,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5. 光生物安全性須符合 CNS 15592「無風險等級」類別。

6. 實測光束維持率,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一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測 試 1,000 小 時, 實 測 光 束 維 持 率 應 在97.0% 以上。

(2) 測 試 3,000 小 時, 實 測 光 束 維 持 率 應 在95.0% 以上。

7. 實測閃爍指數 (Flicker index, FI) 應小於或等於0.050, 實 測 閃 爍 百 分 比 (Percentflicker, PF)應小於或等於 5.000%,其計算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二、廠商申請燈具節能標章,應符合下列規定:

() 光源為 LED 燈管 / 泡之燈具者,須檢附其所使用 LED 燈管 / 泡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驗證

登錄證書。

( ) 其他經節能標章審議會決議應檢具之安規文件。

三、節能標章能源效率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節能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地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 ) 節能標章使用者為代理商時,其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須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 ) 產品本體及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額定功率、總光通量、演色性、色溫、發光效率、功率因數、光生物安全性、閃爍指數及閃爍百分比。

肆、結語

節能標章推動主要目的,鼓勵廠商生產高效率產品,並引導消費者優先選用,一般以銷售市場前 20% 30% 之高能效產品作為節能標章基線,在自願性節能認證推動制度引領之下,我國照明類產品能效指標已超越其他國家並成為頂標,對於節能效益及推動節能政策有相當極大助益。

因應 107~109 年「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需求,制定辦公室營業場所節能標章基準,涵蓋了開放型燈具、天井燈、平板燈具、格柵燈具、嵌燈、筒燈等燈具類型。然而,隨著「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結束,以及各類燈具能效基準已低於單品項節能標章基準,故啟動廢止「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節能標章」。目前,天井燈、平板燈、格柵燈、嵌燈、筒燈等已有單品項燈具節能標章,但當時開放型燈具尚未訂定相關標準,因此,新訂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於 113 9 4 日公告,並自即日生效,期待藉由基準的修訂,營造產品更佳發展環境,保障消費者使用權益,達成我國節能減碳目標。

伍、誌謝

本研究由經濟部能源署「使用能源設備及器具效率管理政策推動與決策支援研究 (113-E0410)」支持,提供資源使本研究得以順利進行,在此致意感謝。

陸、參考文獻

[1] 美國 DOE, 2022 Solid-State Lighting R&D

Opportunities, 2022.02.

[2] 美國 DOE, Energy Savings Forecast of

Solid-State Lighting in General Illumination

Applications, 2019.12.